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及環保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要求,建設單位應及時公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的最后版本。
本項目《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編制完成,并取得了揭陽空港經濟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管局《關于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揭市環(空港)審函【2019】46號),現對本項目《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終稿)進行全本公示。
附件: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終稿全本
本項目《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編制完成,并取得了揭陽空港經濟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管局《關于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揭市環(空港)審函【2019】46號),現對本項目《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眼鏡架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終稿)進行全本公示。
揭陽市新榕眼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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